巴西 Brasil  - -  法規 Regulamento


巴西玩具安全

----- 2019-04-08 13:36:44

       為保護人類健康及消費者安全,巴西國家計量、標準化和工業質量協會近幾年通報了幾起有關玩具的法案。在2003年5月23日,通報了關於玩具技術和安全要求以及合格評定程序的01/03號MERCOSUR技術決議草案,同時也制定安全有關的標籤和包裝要求;在2007年10月16日,通報了規定毒性測試方法的法案,規定了在巴西銷售的玩具毒性測試方法的補充要求;在2008年11月14日,通報了關於玩具安全的認證程序的法案草案,規定了玩具認證的程序。

1. 玩具標準

 巴西目前一共有以下八個玩具標準:

  • 南方共同市場玩具技術標準N 23/04號(MERCOSUR Resolution N 23/04 Technical Standard on Toy Safety);

  • 玩具安全要求第一部分:機械、物理功能(NM 300-1 Safety of toys Part 1: General,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

  • 玩具安全要求第二部分:燃燒性能(NM 300-2 Safety of toys Part 2: Inflammability);

  • 玩具安全要求第三部分:某些元素遷移(NM 300-3 Safety of toys Part 3: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 玩具安全要求第四部分:化學實驗玩具(NM 300-4 Safety of toys Part 4: Safety of toys. Part 4: Chemical Games of experiments and related activities);

  • 玩具安全要求第五部分:非實驗用化學玩具(NM 300-5 Safety of toys Part 5: Safety of toys. Part 5: Chemical games except games of experiments);

  • 玩具安全要求第六部分:電子玩具安全(NM 300-6 Safety of toys Part 6: Safety of toys. Part 6: Safety of electric toys);

  • INMETRO管理規則369(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trology, Standardization and Industrial Quality Administrative Rule 369)。

2. 巴西修改玩具進口政策

 2008年10月30日,巴西政府提案修改進口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1) 符合性認證

  • 如果玩具的零部件進口僅以生產為目的,而非像玩具一樣作商業銷售,則無需進行強制的符合性認證;

  • 根據不同情況,玩具或玩具零部件必須依據第5號或第7號認證體系進行認證。

 (2) 合格標籤

  • 所有進口玩具必須貼上合格標誌;

  • 只有經過認證的產品才能加貼合格標籤,不允許在玩具的包裝上預先印刷合格標籤。

 (3) 測試報告

  • 接受巴西以外實驗室出具的測試報告(NM 300);

  • 測試報告必須使用葡萄牙語,並帶有簽發機構授權的簽名和聯繫方式;

  • 出具測試報告的實驗室必須通過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簽名認可機構或巴西國家認可機構(INMETRO)的認可;

  • 巴西境外測試的所有產品必須在巴西由巴西實驗室/認證機構進行以下補充測試,以驗證其符合性:一般測試:機械與物理性能;化學測試:某些元素的遷移。

3. 玩具檢測流程

       前巴西的玩具國內標準是NM 300,該標準包括物理、燃燒、重金屬、電池驅動玩具部分,分別和ISO 8124第1、2、3部分和EN 50088是相似的。 2007年的中期,巴西當地有些相關機構仍然接受EN71、ASTM的測試報告作為支持文件來進行進口申請。由於化學測試上的問題,巴西海關改變了上述做法,新的進口質量控制規則已在2007年8月開始實施,所有在該期限之後進口到巴西的每批玩具需要針對由當地海關進行檢驗並授權當地的認證測試機構進行抽樣測試。玩具的檢測流程如下:

  • 進口商將形式發票和產品照片遞交到巴西鑑定機構INMETRO所認可的認證機構;

  • 該認證機構將給出委託條款和合同。根據巴西政府對外貿易辦公室(SECEX)所主管的SISCOMEX官方系統,以上的資料(發票、產品照片、委託條款和合同)是申請臨時進口註冊的支持文件;

  • 進口玩具產品到達海關後將被暫時交給海關保管,經授權的認證公司會到現場抽樣,然後將樣品送到有資格的實驗室進行測試;

  • 按照NM 300的標準,抽樣量如下:6000單位產品以上的抽3個樣品;6001到10000產品之間的抽30個樣品;10001產品以上的由40個樣品;

  • 如果測試結果合格,該批進口產品的符合性證書會頒發出來,進口憑藉該證書可申請最終的進口證書;

  • 如果測試結果不合格,該批產品會當即銷毀或者遣返回生產國。

4. 2009年巴西提議放寬玩具進口

       自2007年8月起,巴西執行了嚴苛的新玩具進口法則(詳見Safe Guards 082/07)。巴西當前不接受境外的測試報告。新提議的規章允許接受巴西境外測試報告,條件是由認可的實驗室依照巴西玩具標準NM 300測試玩具。該項提案已於2008年10月30日公佈用於徵詢民意。民意徵詢截至12月30日。預計立法將於2009年3月生效。

 (1) 常規

巴西玩具認證過程所有上市的玩具必須通過巴西國家計量、標準化和工業質量協會(INMETRO)驗證的認可機構的鑑定。

 a. 可能會採用兩種認證模式:

模式7:玩具逐批認證

  • 認證依據所有適用的測試;

  • 測試玩具的數量取決於批量。

模式5:質量管理體系控制

  • 認證機構分析製造商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 認證機構計劃製造商QA體系的初步審查,並收集初步測試的樣品;

  • 所有適用測試均以表徵模式進行;

  • 認證機構進行的保養審查包括測試過程。

 b. 測試:應由認可的實驗室依據巴西NM 300標準測試玩具的符合性。

 c. 合格認證:當達到所有要求時,認可機構將頒發一份合格證書。

 d. 合格鑑定標誌:認證後,必須在包裝或標籤上清楚印刷標誌。

 (2) 與現行體系的重大不同

 a. 接受國外進行的測試,可接受國外進行的測試報告,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 由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認可的具有NM 300鑑定資格的實驗室;

  • 依據NM 300標準的測試報告;

  • 測試報告應為(巴西)葡萄牙語,具有作者的批准簽名,身份識別、以及聯繫資料;

  • 當產品到達巴西時,應由巴西實驗室進行常規和化學測試。常規:物理和機械性質;化學:某些元素的轉移。

 b. 進口玩具的合格鑑定標誌

  • 進口玩具:包裝上無需事先印刷強制合格鑑定標誌;

  • 僅在認證後貼上強制合格鑑定標誌。

 c. 零件和部件進口

  • 需要組裝且不會以玩具形式出售的進口零件和部件均無需認證;

  • 在巴西組裝後,必須進行認證體系7。


 注意:巴西是南美洲共同市場上唯一要求在產品包裝上打上年齡標誌和警告語的國家,不符合該規定的產品不能進口到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