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年份: 1997
日期: 生效: 1965年1月1日;議定: 1964年11月30日
主題事項: 知識產權相關法律: 由立法頒布
主題事項: 專利(發明), 廠商名稱, 知識產權及相關法律的執行, 技術轉讓, 其他, 工業產權
備註:
本法“規定與所得稅相關的內容。”
與知識產權相關稅收的規定,見第22(c),(d)條,第58(a)條,以及第71 (e),(f)條。
現有文本: 葡萄牙語 Lei n.° 4.506, de 30 de Novembro de 1964 (Lei Tributaria)